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告
所有网站必须办理ICP备案
未报备的网站将会被立即停止网络接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从12月起,联合开展对我国境内互联网站进行集中备案。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网站主办者(ICP)已经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www.miibeian.gov.cn)报备了网站相关信息。但是,仍有部分网站没有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尚未补办备案手续。对此,信息产业部提醒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务必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并查封未备案网站所属IP。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对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关闭网站将会给这些网站主办者带来不便和影响,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希望至今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务必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详情:http://www.gdca.gov.cn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